1、法律客观:平等就业权,指劳动者平等地位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即在就业机会的获得方面,劳动者不因性别、年龄、种族等人的自然差别而受歧视,就业机会面前一律平等。劳动法解读: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第十三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2、C项正确,《劳动法》第十三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3、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对于妇女就业保障,法律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法》第十三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4、经济权利:妇女应当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职业发展、工作报酬等方面的权利。同时,政府和社会应当创造条件,支持妇女创业、就业等方面的发展。教育权利:妇女应当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受教育权利。政府和教育机构应当加强对妇女教育的保障和支持,推动妇女向学习和职业发展的更高层次迈进。
1、就业权包括权利如下:获取就业信息权。政府、高校、社会和用人单位为大学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应当遵循公开、全面、及时、准确的原则。被推荐权。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如实推荐,不得随意抬高和贬低学生。公平受录用权。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的过程中,应当公平、公正,一视同仁。
2、就业权包括:平等就业的权利;自由选择就业的权利;获取报酬的权利;劳动安全卫生的保护权利;享受休息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技能培训的权利。
3、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就业权利包括:平等就业的权利。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除此之外,劳动者还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以及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平等就业原则:劳动法第三条强调,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平等,关于劳动者就业,我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等。
《 劳动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 劳动争议 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英国妇女在经济权利方面享有多项权益和保护。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妇女经济权利: 工资平等:妇女有权享受与男性同等的工资和待遇。根据《男女同工同酬法案》(Equal Pay Act),雇主必须为同等工作的男女员工提供相同的薪酬。 平等就业机会:妇女有权在就业方面享受平等的机会和待遇。
冰岛:冰岛在性别平等方面全球领先,妇女在决策层和职场中占据着显著地位。 英国:英国妇女享有广泛的法律权利,且该国有着推动性别平等的悠久历史。 加拿大:在加拿大,宪法保障了妇女的权利,性别平等是社会的基本原则。 美国:尽管美国在法律上承认妇女的平等权利,但在实践中仍面临诸多挑战。
英国:英国女性在教育、职业选择和政治参与方面享有广泛的机会和权利。 加拿大:在加拿大,性别平等是基本国策,妇女在各个领域均能发挥重要作用。 美国:尽管面临挑战,美国妇女在社会、经济和政治领域仍保持较高地位。 中国:中国致力于提升妇女地位,通过法律和政策保障妇女权益,促进性别平等。
在现代社会,公平就业的原则对于建立一个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至关重要。实行EEO不仅可以保障个人权益,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还有助于企业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同时,EEO也是许多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所强调的重要内容。
平等就业权利: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是指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和平等的对待来获取和保留就业机会。平等就业权利是基于人权原则的,旨在防止就业歧视,确保每个人都能在职场中获得公正和均等的对待。无论个人的性别、种族、国籍、宗教、残疾状况、年龄等特征,都不应该成为就业和职业发展的障碍。
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的第五章着重强调了公平就业的原则和保障措施。首先,各级人民政府被要求建立和完善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确保就业环境的公平,坚决消除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保障所有公民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第三十条)。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的总原则,是从我国国情出发所做出的正确选择,也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决定的。我国是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人均收入水平低下的发展中国家,只有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才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经济发展。
《劳动法》。1995年颁布实施的《劳动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是中国劳动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十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型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就业格局和就业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一就业歧视(Bmploymentdiscrimination)也随之产生。
就连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成立初期,也并没有完全站在女性一边。他们虽然负责实施该法,却和当时史密斯的大部分听众一样,认为性别平等修正案十分可笑。
内蒙古自治区在2011年11月16日取得了一项重要的立法成果。当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第二十五次会议上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这部法规旨在提升自治区内的就业环境和促进就业机会的平等分配,为居民的就业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国外促进就业立法在确立要达到的具体目标方面也比较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