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它属于和平区下属的政府职能部门,属于公共事业单位,非盈利机构。负责制定劳动保障规划及政策。根据国家和天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研究制定天津和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天津和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天津劳动局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是12333,地址是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拟订相关地方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3、任何到渤海大楼、中心公园或唐山道的的车都可以。
负责制定我市技工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本市技工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开办、撤销及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和督导工作;负责技工学校的招生、毕业生就业和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招生、就业指导和学籍管理。
天津劳动局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是12333,地址是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拟订相关地方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7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访、安全保密、目标管理、财务和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参与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
1、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是研究并制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战略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二是负责起草和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同时监督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确保其公正和有效。
2、天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天津市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府机构,其职责涵盖了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就业促进、社会保险管理等多个方面。该机构致力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维护社会稳定。
3、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49年7月,当时名为天津市劳动局。这个机构在成立之初,就开始承担起管理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职责。在1970年10月,天津市劳动局经历了一次整合,被并入了天津市综合计划局。然而,仅仅一年后的1972年12月,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天津市劳动局再次独立出来。
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拟订相关地方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引进开发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