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后,如果劳动者遭遇就业歧视,他们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如投诉、仲裁或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就业促进法》的重要保障措施。
2、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就业:积极开展各项促进就业政策、措施,促进企业发展和创新,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充分就业:推动各个领域就业机会的扩大,实现全员就业。公平就业:加强对各类人群就业歧视的打击,营造公平的用人环境,促进就业机会平等。
3、积极就业: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包括政策激励、资金支持、服务指导等,以激发市场和社会的就业潜力,扩大就业规模。 充分就业:通过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努力实现有劳动能力的人群都能找到工作,达到社会就业资源的充分利用。
4、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第二十七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5、第一方面,完善法律法规,从制度层面上保障妇女的平等就业权利。比如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等,这些都明确规定了公平就业,突出强调男女平等的就业权利。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也把保障男女平等就业、改善妇女就业结构作为主要目标,制定了具体的策略措施。
6、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平等就业权,我国的《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都对女职工的平等就业权进行了明确规定和相应保护。(一)禁止就业性别歧视:一是女职工与男性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1、我国农村妇女占整个妇女人口的70%以上,解决好农村妇女就业问题,对促进经济发展,创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农村妇女就业是一个特殊的范畴,既有地域性又有性别特征,经典作家虽然没有专门论述农村妇女就业,但在其就业理论中涉及到农村妇女就业;西方学者从就业和男女性别差异就业理论中进行了论述。
2、一)女性就业机会不平等。尽管有统计表明,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女生比例已达44%,基本上撑起了校园的“半边天”,但女性就业的机会却远远低于男生。在求职过程中,性别歧视成为毕业生女性就业途中难以绕开的绊脚石。
3、运用各类激励政策和措施,以提高残疾妇女就业能力为重点,选择手工编织,电商营销等通用性广,时尚前沿产品,市场需求量大的手工技能培训项目,帮助残疾妇女提高手工从业技能,增强致富本领和自我发展能力。
4、首先,女性缺乏正确的就业观。受传统观的影响,女性择业时更多会考虑地域、工资待遇、津贴福利等因素,她们更愿意去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求安稳体面。其次,教育制度使学生缺乏实践和创新能力。
《宪法》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答案】:D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益,实行男女(平等 ),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宪法》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第二十三条规定:“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第二十五条还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这条强调的是妇女的劳动保护权。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