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以,在土地规划和土地市场两者之间的方向选择,是治理结构层次农地保护的现实问题之一。
2、这些都是从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上来讨论效率改进可能的途径,现实中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能尽可能最小化交易费用的方式来实现农地非农化的效率改进。然后,为了促进或者避免社会基础对制度改进的影响,对社会基础的分析是提高农地保护效率的更高层次的要求。
3、资源配置层次的农地保护就是新古典经济学中所论述如何实现农地资源不同用途之间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相等,诚然这个标准在理论上是正确的,但是在现实中总是会受到很多条件的限制,最明显的就是公共领域资源外部性无法准确衡量的问题。
4、一)农地保护是一个综合的理论问题 农地保护,字面上理解是对农地资源的保护,即使进一步深入也仅仅是对一种自然资源在数量上的保护。这似乎不应该是一个如此复杂的问题。
1、根据中国国家法律规定,非农业户口的人员可以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和流转。非农业户口人员可以通过购买、租赁或者承包的方式,获得耕地使用权,并依法参与耕地经营活动。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土地流转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确保土地流转过程安全、合法、公平、有序。
2、非农户口是不能继承耕地的。农村耕地的所有制是集体所有制,个人是无权取得所有权的,因此不可以被继承。但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继承的。如果跟父母还在一个户口本上,那么就算是父母已经过世了,还是可以继续履行土地承包合同的,也就是意味着可以继续耕种父母的土地的。
3、非农户口肯定是不分耕地的,即便有农村户口,要分的耕地还要一定的条件。
4、法律分析:非农户口是不能继承耕地的。农村耕地的所有制是集体所有制,个人是无权取得所有权的,因此不可以被继承。但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继承的。如果跟父母还在一个户口本上,那么就算是父母已经过世了,还是可以继续履行土地承包合同的,也就是意味着可以继续耕种父母的土地的。
5、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按上述规定,只要你的户口不是迁入到设区的市,即使全家转为非农户口,村里也不能收回你的土地。当然你也可以土地承包权(使用权)转让给别人以后再转成非农户口也行。